资政|四招齐发,保持反腐的可持续性
要使反腐败真正成为政治文明发展的免疫系统,需要遵循强政党、强国家和强社会原则来推动反腐败方式的创新和发展。
中央提出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意味着反腐范围正在扩大。如何保持反腐的可持续性,让百姓享受到更多反腐“红利”,就成为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目前,监督存在四种困境:一是上级监督若有若无。如有的与下级利害相关,不愿监督。二是同级监督软弱无力。老同事监督检查走过场,汇报工作歌功颂德,互相批评拐弯抹角。三是下级监督“敬而远之”。下级明知领导不对也因担心受打击报复而保持沉默。四是群众监督形同虚设。普通群众知情甚少,想监督无从下手。
对此,中央纪委提出改革思路,即重点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行政监察法》,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制定《问责条例》,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依照切实可行的规定,对工作不力的党员和党组织严肃追责。
下一阶段,要突出三个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事件”的监督,如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如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督,对一些容易引发干部违法乱纪的场所要密切关注,发现社会交往复杂、有消费超常、生活不检点行为和违纪苗头的,要及时“治病救人”。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就意味着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这要求我们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构筑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高压线”与“防火墙”。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法治以其权威性,为反腐寻求社会共识,降低社会风险。历史上任何一次反腐都伴随着既得利益集团不同程度的抵制,对此不加以风险预防,就有可能破坏社会秩序,成为社会震荡的源头。而法治是降低这种风险的最佳方略。
现代政治文明条件下,有必要使反腐走出传统政治文明条件下不可持续的困境,使反腐败工作真正成为政治文明自身发展的免疫系统。从大国发展规律来看,在现代政治文明的最后定型阶段,反腐败是建构民众认同的关键因素。要遵循强政党、强国家和强社会原则来推动反腐败方式的创新与发展。
给清廉一个空间
在地方,受现行政治生态影响,一些有抱负的青年难以找到施展空间,只能按潜规则行事。对一些官员来说,只要内心深处还留有青春时代一点点良知和追求,就会有“好官”的基因,掌权之后还能为社会做贡献。
反腐败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如果组织部门关口前移,选对人,纪检机关的工作压力就会相应减少。如果把一个有问题的人选到重要岗位,他可能会带坏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甚至一个地区,让政治生态恶化。
在改革时代要把改革派真正用起来。正如习总书记所言,要引导大家争当改革促进派,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勇挑重担。要区分因改革措施不到位而产生的问题和利用改革漏洞所造成的腐败行为之间的界限。
给作风一个常态
防止利益冲突,是加强从政道德建设、源头防腐的举措。而典型的利益冲突问题包括收受礼物、权力影响、滥用内部信息等。防止利益冲突是反腐的手段,也是保护干部的手段。
比如你在外执行公务,对方给你贵重礼物,你当场拒绝,但是当你晚上回家时发现礼物出现在你车的后备箱里,怎么办?你所能做的就是不管时间有多晚,都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这样,可以确保你白天的执行公务是客观公正的。另外,因为次日对方可能举报你收受贵重礼物还帮别人办事。及时报告了,就撇清了关系。
另一个情境是,你跟家人去餐馆吃饭,遇到所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老总,他客气地跟你打招呼,你吃完饭后发现账被人结了,服务员说就是刚才交谈的人帮你结的。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首先得保留餐饮票据,其次再将消费的钱补交给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什么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一旦这个业务范围、所管辖范围内的这个人出了问题,你就可以撇清关系。
而防止利益冲突,正旨在突出预防功能,从可能发生贪腐的小事开始规范,进而引领作风建设新常态,实现可持续反腐的目的。
(摘自《公务员文萃》2016年第十二期)
稿件来源:《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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